詐騙印度商人14萬 一審被判3年多
海都網(wǎng)-海峽都市報(bào)訊 48歲的四川男子楊某,因合同詐騙罪,昨被石獅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(gè)月,并處罰金4萬元。
早在2009年4月17日,楊某便在石獅市九二路某商業(yè)城內(nèi),以一家服飾公司的名義,和印度人庫某簽訂服裝買賣合同。同月21日、25日,楊某分別收到了庫某匯入銀行賬戶的訂金10萬元和4萬元。
不過,拿到訂金后,楊某卻將錢占為己有,用于還債及個(gè)人消費(fèi)。隨后于當(dāng)月底潛逃回四川,直到去年10月9日被警方抓獲。(本網(wǎng)記者 陳世國 通訊員 黃秋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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